第31章 请输入标题。 (第2/2页)
他当时没有回复。
现在他打了几个字,又删掉,又打了几个字,最后只发了三个字:
“没有了。”
然后他把手机放回口袋,深吸一口气,转身回了教室。
他是赵孟华,是仕兰中学学生会副会长候选人,是年级前十,是篮球校队主力,是会拉小提琴的人。
他输给楚子航也就罢了,现在又输给了路明非。
但他不恨路明非。
他甚至开始理解温蒂为什么选他。
因为那个怂包在被自己揍了两拳之后没有还手,不是不敢,是觉得自己确实该打。
一个连挨揍都在自我反省的人,大概也不会让喜欢的女孩受委屈。
……
放学铃声响起的时候,夕阳已经把教学楼的外墙染成了橘红色。
路明非左手拎着一个书包,右手也拎着一个书包。
左手是他自己的,灰扑扑的帆布面料,拉链坏了用别针别着,里面塞着今天的作业和几本翻都没翻过的课本。
右手是温蒂的,很小,很轻,背带上挂着一只褪了色的松鼠布偶,随着他走路的节奏一晃一晃的。
温蒂走在他旁边,双手空空,脚步轻快,麻花辫在背后甩来甩去。
她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,和路明非的影子在身后交叠在一起,像两个被晒化了的冰淇淋。
对于自己两手空空这件事,她的解释是路明非今天受了惊吓,必须拎点重物缓一缓。
说这话的时候她表情严肃,语气认真,像是在宣读一份经过权威医学机构认证的康复方案。
路明非笑了。
气笑的
“虽然我不吃这套,但我还是要吐槽一句,你的书包怎么这么轻?咱就真的一点都不学呗?”
他把右手拎着的那个小书包举起来掂了掂,感觉里面装的不是课本,而是一团空气。
他好奇地拉开拉链,往里看了一眼,然后愣住了。
书包里没有课本,没有笔记本,没有文具盒,甚至连一张卷子都没有。
里面躺着两颗棒棒糖,草莓味的,包装纸上印着粉色的卡通兔子。
几块独立包装的小面包,是超市里最便宜的那种,透明塑料袋上印着买一送一的标签。
还有两三朵叫不出名字的小野花,花瓣边缘微微卷曲,显然是从路边花坛里摘的。
花的中间夹着一个信封,信封是很普通的牛皮纸色,封口处贴着一颗用红纸折的小爱心,正面用圆珠笔端端正正地写着四个字。
——路明非收。
字迹歪歪扭扭的,有几个笔画还抖了一下,像是在写字的时候手在微微发颤。
“你……”
路明非转头看向温蒂。
女孩正把玩着自己的麻花辫,手指绕着发梢一圈一圈地转,嘴角挂着一个精准地介于害羞和狡黠之间的笑容。
夕阳的光正好落在她脸上,把那双青色的眼睛照得近乎透明,像是在琥珀里藏了两颗星星。
“打开看看?”
她说,语气轻飘飘的,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。
但她缠发梢的手指转得比平时快了好几圈,把辫子尾端都绕出了一个小结。
这该不会是情书吧?
路明非怀着这样的疑问,既惊又怕,但更多的是欣喜若狂。
他把书包挂在手腕上,小心翼翼地撕开信封。
他撕得很慢,像是在拆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。
信封里面只有一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横格纸,折成四四方方的小块。
他深吸一口气,把纸展开,定睛一看。
「路明非是大傻蛋」
六个字。没有署名,没有落款,没有我喜欢你也没有春风十里不如你。
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没有。
路明非盯着这六个字看了整整好几秒。
他先把纸翻过来看看背面有没有字,又把信封倒过来抖了抖确认没有遗漏的信纸。
没有。
就这六个字。
他感觉自己刚才那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脏瞬间石化在了胸腔里。
“哈哈!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耳旁传来温蒂清脆悦耳的笑声,像一串被风吹散的铃铛。
她笑得弯下了腰,眼角甚至笑出了泪花,两根麻花辫随着她身体的抖动晃来晃去。
她已经在脑子里预演了整整一个下午这个场景。
把信放进书包,故意让路明非帮她拎包,等他发现,看他打开信封时紧张的表情,再看他看到内容之后那张写满了被耍了的脸。
每一步都按照她的剧本精确上演,每一个表情都和她的预期分毫不差。
路明非在听到笑声后转头看她,看到她笑得直不起腰的样子,本来快要生气的情绪忽然就没了。
“呵呵,我就知道,我直接一个轻松绷住。”
“呀哈?得个面瘫给你狂的。”
他把那张横格纸重新折好,塞回信封,然后很认真,很小心地把信封放进了自己校服的内侧口袋里。
黄昏在他们身后铺展开来,把整条街道染成了暖金色。
路明非拎着两个书包跟在她后面,校服口袋里的信封贴着他的胸口,每一次心跳都能感觉到纸页轻微的摩擦。
他们走了不久,伴随着越来越浓的暮色,终于到了温蒂家楼下。
那栋老式居民楼的墙面爬满了爬山虎,在晚风中翻涌着深绿色的波浪,一楼的声控灯坏了,二楼和三楼的灯光从楼梯间的窗户里透出来,在楼道里投下层层叠叠的光影。
“明明,明天见!”
温蒂从他手里接过自己的小书包,抱在怀里,站在楼道口冲他挥手。
那只褪了色的松鼠布偶从背带上垂下来,也在晚风中轻轻晃着,像是在替她说再见。
“明天见。”
路明非站在原地没有动。
他看着她转身跑进楼道,看着她轻快的背影消失在二楼的转角,然后是三楼。
声控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又暗下去,像一串被点亮的珠子,勾勒出她上楼的全部轨迹。
四楼的灯亮了,然后是钥匙开门的声音,然后是她房间的灯亮了,窗户里透出暖黄色的光。
他站在原地,一直等到那扇窗户的灯又暗下去。
她大概已经换好衣服准备休息了,这才终于转过身,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。
他的手上还残留着她书包的重量,很轻,轻得像一片羽毛,但他觉得这片羽毛正安静地落在心口。
刚推开家门,还没来得及换拖鞋,两道声音就像两枚精确制导导弹一样从不同方向同时袭来。
“路明非,家里没蒜苔了,你去买点。”
婶婶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,伴随着锅铲碰撞铁锅的叮当声和油烟机嗡嗡的轰鸣。
“帮我带本小说绘。”
路鸣泽从沙发上探出半个脑袋,眼睛还盯着电视屏幕上的篮球比赛,手里捏着一包已经空了的薯片袋子。
他的脚搭在茶几上,脚趾随着比赛节奏一动一动的。
“好……”
路明非应了一声,走进自己那个只有一张床,一张书桌和一台老式电脑的小房间,把书包丢在床上。
书包在床垫上弹了一下,滑到了枕头旁边。
他拿起桌上婶婶留的钱,转身又出了门。
他早就习惯了被使唤,从七岁到十六岁,从小学到高中,从买蒜苔到买酱油到买一切家里突然缺少的东西。
以前他会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,但现在他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
“哟,明非,又被婶婶使唤来买菜了?”
报摊大爷的声音从街角传来。
那是一个头发花白,戴着老花镜的老人,坐在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上,面前摆着一个用木板搭起来的简易报摊,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今天的晚报和几本封面花里胡哨的杂志。
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汗衫,手里摇着一把破了边的蒲扇,看到路明非就咧开嘴露出两颗缺了角的门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