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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8章 完结

  第158章 完结 (第1/2页)
  
  后来我们有了个孩子,我们取名叫陆星河。
  
  星河小小的,很可爱。
  
  像他,也像我。
  
  我妈生前总说,等我有了孩子,她要教孩子画画,我爸没说话,但我见过他偷偷收藏的、某本育儿杂志里夹着的折页。
  
  星河一岁生日那天,我抱着他站在那面重新挂满南非照片的墙前。
  
  他还那么小,什么都不懂,却伸着手想去够那张星空。
  
  陆闻璟站在我身后,手掌轻轻覆在我肩上。
  
  “他以后,”我顿了顿,“会知道爷爷奶奶很爱他。”
  
  他没说话,只是把我往他那边带了带。
  
  星河抓着我的衣领,咿咿呀呀。
  
  窗外是寻常的黄昏。
  
  那面墙上的照片已经旧了,边框也有磨损。
  
  但照片里的象群还在迁徙,落日还是那年南非的落日,星星也还是那年前,我手抖拍下、而他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的那一颗。
  
  星河打了个小小的哈欠,趴在我肩头睡着了。
  
  我们的生活虽然温馨又有趣,可还是会有很多遗憾。
  
  陆家内部的矛盾纠纷不断。陆闻璟每天都很忙,有时凌晨回来,领带松垮,眼下青黑。我看着他憔悴的脸色,心疼,却无能为力。
  
  他不是会诉苦的人,我问多了,他也只是抱抱我,亲亲我,说这样就够了。
  
  我没再追问。
  
  我知道他不想让我担心。
  
  星河一天天长大,十一岁时,我和陆闻璟迎来了第二个孩子。
  
  医生说是个女孩。
  
  我们给她取名叫陆晚星。
  
  她只来到这个世界六十五天。
  
  六十五天里,我给她买了很多可爱的衣服还有小玩具,小星河非常期待妹妹的到来,他每天趴在我的肚子上,问我:
  
  “爸爸,妹妹什么时候能出生?”
  
  “很快。”我说。
  
  他把自己的小汽车放在婴儿床旁边,说这是送给妹妹的,想了想,又塞进去一只毛绒兔子,那是他三岁起搂着睡觉的,耳朵都被他摸秃了。
  
  “妹妹要是怕黑,”他说,“就让我最喜欢的兔子陪她。”
  
  陆晚星离开后的第三天,星河摸摸我平坦的肚子,问我:“妹妹去哪里了?”
  
  陆闻璟蹲下来,平视着他的眼睛。
  
  “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。”
  
  “还回来吗?”
  
  “……不回来了。”
  
  星河沉默了很久。
  
  他没有哭,只是走过去,把婴儿床边那辆小汽车和毛绒兔子轻轻拿回来。
  
  兔子耳朵还是秃的。
  
  他把它们抱在怀里,没说话。
  
  那天夜里,我经过他房间,门虚掩着。
  
  他背对门口,缩在被子里,很小的一团。
  
  他以为没有人听见。
  
  “妹妹,”他的声音闷在被子里,“我把兔子给你,你不要怕黑。”
  
  我站在门口,捂住嘴,没让自己出声。
  
  那天夜里,我和陆闻璟并肩坐在黑暗里。
  
  很久,谁都没有说话。
  
  后来他握住我的手。
  
  没有问为什么,没有说“会过去”,没有讲任何一句没有用的安慰。
  
  他只是握着。
  
  像十二年前南非草原上,他在我信息素失态时挡在我身前。
  
  像父母车祸后那些他端着粥来、被我一次次推开的日夜。
  
  他一直在。
  
  用他自己的方式。
  
  窗外没有星星。
  
  我看着我们交握的手,心想,六十五天。
  
  晚晚,你在这个世界只待了六十五天。
  
  但爸爸会记得你六十五年,六十五年不够,就一辈子。
  
  因为晚晚走得太过莫名其妙,我猜到了是谁的手笔。或者说,就连我父母的车祸,也必定是它——系统3329。
  
  我再也无法忍受它的控制。现在是晚晚,那以后呢?可能是陆闻璟,可能是小星河,也可能是我自己。
  
  为了保护我们最爱的人,我和叶冉决定反抗。
  
  代价是叶冉精神失常。
  
  而我,失去了生命。
  
  但我并非全无准备。我设置了剧情初始起点,也就是《一舟星河》开篇第一章,利用系统漏洞和在见心那儿实习到的技能,我让自己在十年后醒过来。可能会失败,可能醒来后变得痴呆,更有可能永远醒不过来——但我还是决定试一试。
  
  上天还是眷顾我的。
  
  我醒来了。
  
  只可惜,我忘记了过去的一切,还以为自己只是那个三十岁、刚穿过来的编辑。
  
  我设定的剧情初始属性,影响了所有人,尤其是主角祁一舟和陆星河,当然,还有陆闻璟。
  
  不过这影响持续不了多久,我会恢复一切,只需要用一点自己的精神力,虽然这让我发了一整夜的高烧。
  
  世界终于安静下来了。
  
  我忘记了一切。
  
  但陆闻璟始终记得我们的所有。
  
  他真可恶。
  
  居然利用我的失忆,将我从头到尾、从里到外,重新撩了一遍。
  
  节目播出前时,会议室里公事公办的眉眼,电梯间“顺便”递来的咖啡,庆功宴上替我挡酒时不动声色靠近的半步——和二十二年前如出一辙。
  
  而三十岁的、刚穿过来的、以为自己只是个普通编辑的于闵礼,哪见过这种场面。
  
  我烧了一整夜。
  
  不是因为精神力消耗,是被他闹的。
  
  第二天退烧,我靠在床头,看着他端粥进来。
  
  白粥,撒了几粒枸杞,旁边配一小碟酱菜。
  
  他坐下来,舀一勺,吹凉,递到我嘴边。
  
  我张嘴,咽下去。
  
  然后说:“陆闻璟。”
  
  他抬眼。
  
  “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。”
  
  勺子顿了一下。
  
  他没否认。
  
  “南非。”他说。
  
  我愣了。
  
  “草原,暴雨,越野车。”他垂下眼,声音很轻,“你从天窗探出去,喊自己不会输。”
  
  窗外是寻常的早晨,阳光斜斜地落进来,照在他侧脸上,和二十二年没什么不同,只是发丝有些许白。
  
  我看着他。
  
  脑海里什么都没有,空的。
  
  可眼眶却先一步,热了。
  
  “后来呢?”我问。
  
  他把粥放下。
  
  慢慢握住我的手。
  
  “后来你成了我的爱人。”
  
  “再后来——”
  
  他顿了顿。
  
  “你忘了我。”
  
  我想说对不起。
  
  可我还没开口,他已经把我拉进怀里。
  
  他的下巴抵在我发顶,声音压得很低,带着一点点哑。
  
  “没关系。”
  
  “我记得就够了。”
  
  我靠在他肩头。
  
  三十岁的、以为自己刚穿过来的于闵礼,在这一刻忽然明白了一件事——
  
  有些人,忘多少次,都会重新爱上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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