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III-12 花亦有毒 (中) (第2/2页)
“你说什么?”莲儿已经觉察到新杰的脸色不对。
“他已经中了我的蛊虫, 那是我从小用经血养的。 如果二十一天之后雌虫不能和雄虫在他体内相会, 他就会被食髓而死。”
莲儿觉得心中一凉,千般毒药她都可以试着一解, 唯有这蛊虫是无药可解之物。
“只要他乖乖跟我走, 回到山寨就没有事了, 你如果不想他受其他的苦的话, 也跟我们一起走, 因为我二哥喜欢你。”
“如果我们不走呢?”新杰冷然地问。
“我已经跟你说过了,我想你在普邦应该见过后果, 那个对不起我大姑母的男人的死相你应该还记得。”
“是吧?这东西没有其他解药的?”
“当然没有。普邦的女人得不到的东西, 别人也别想得到。 你想怎么样?”阿一兰看见新杰拿起了一把匕首。
“不怎么样, 我只是没见过这东西, 想掏出来看看。”他翻转匕首, 将自己内力逼住蛊虫的左手臂皮肉划开,血流如注。他用刀尖将那两寸来长的祸害挑出,扔在地上仍在蠕动, 随即用匕首连连剁下, 阿一兰疯狂地冲过去企图保护她的圣物, 但为时已晚, 早已被新杰剁成几段。
“莲儿, 帮我拿七石粉来。”莲儿知道这种东西没有发作之前一般自身不带毒,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, 应该将刚才它在体内爬过的地方的血吸出来以防万一。
在妻子为他处理伤口的同时, 他让彩儿去找一幅白绢来给阿一兰,将死了的雌虫包起来带回山寨去跟雄虫合葬。这种蛊虫是普邦女子的圣物, 自小养在身边, 雌雄各一, 单独一只无法生存。 普邦的女子成年出嫁之后, 如果丈夫不忠, 会将其中雌虫种入其体内, 每隔一段时间放雄虫去跟它相会,雄虫再从体内爬出回到寄居所在,如果过了时间, 雌虫无法和雄虫相会, 就会在体内狂咬将人治死之后再爬出来回到主人那里。 每个普邦女子都是母女相传从小就学会养虫和御虫的技艺, 这虫子是她们一生的伙伴, 也是她们一生对情爱追求的寄托。新杰在油桐寨听说过,并且见过因此丢命的人, 但是他从来没想过这东西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耳达此时还呆站在一边, 他本来是想跟来阻止阿一兰的, 但他进来的时候, 新杰已经将蛊虫取出, 这骇人的一幕让他不知如何应对。
“耳达带你妹妹回去吧, 明天一早我派人送你们上路。”
“唐公子,少夫人, 实在对不起。不过少夫人请放心,阿一兰的蛊虫是没有毒的。”
“事情已经过去了, 你先带你妹妹回客房吧。”
当所有的人退出去之后, 莲儿还在为新杰疗伤。“刚才耳达靠近的时候, 你为什么在暗中运气?”
“普邦的女人有蛊虫来拴住男人, 而男人是有牵情草来绑住女人的。”新杰深深地看着她:“我怕他真的是喜欢上你了, 不过还算他理智。”她睁大双眼惊奇地看着他。“我家娘子如此迷人, 那小子动心也很正常。”
“刚才吓死我了, 这东西在人体内随血行甚快, 幸亏你在这里就阻住了它。”
“我中过一次桐花妹的墨蝉。”后面的话他没有说, 普邦的女人从小就练就了这些施虫放毒的伎俩, 因为有前一次的教训, 他早就在阿一兰说要抱他一下的时候就已经运气抵住各个穴道。“当初是很大意才会着她的道, 如今我有莲儿需要照顾, 当然自己要处处小心。” 虽然他在嬉笑中说出, 但是这种为了她而自己处处小心的防范, 不能不让她心动,刚才失血之后还要运气准备暗中保护她, 那是极为消耗体力和功力的。
“你以后老实点, 不要再去招惹什么来, 到时候我可再也不管你了。”
“不敢了,娘子!”娇謓的佳人别有一翻风情, 看得人心旌摇动。看到他又想赖过来, 她赶紧阻止。“你这手刚刚才包好, 不许乱动。”
“我不是还有一只手吗? 有的东西也不需要手。”这么赖皮, 莲儿只有翻白眼的份。
“三少爷, 刚刚失血很多呃。”
“没有关系的, 只要失的不是心, 不是我的莲儿, 其他都无所谓。”
“真的?”
“你知道我在意什么。”
“真的无所谓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