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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花小说 > 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> “第三百三十一章 一间黑店”

“第三百三十一章 一间黑店”

  “第三百三十一章 一间黑店” (第1/2页)
  
  若是不灵就这样一直生活在道观,倒也太平无事且很好。想必不灵也会很高兴拥有这样平淡幸福的一生。但是在不灵道人二十五岁的时候,青城山发生了一件命案。
  
  死的是个道士。
  
  就是当年把还是婴儿的不灵道人捡回去的道士。当年抱回不灵道人的时候,他还是个小道士。等到不灵道人长大,成了个疯道士的时候,当年的小道士已经成了中年的道士。
  
  中年道士死在青城山的深秋。
  
  他死状安详,面上没有惊恐之色,仿佛是寿终正寝那样。但是他被人开膛破肚,五脏六腑连同肠子都不见了。
  
  官府的人上山验尸体。直接言明,道士是被人迷晕,再开膛。他是活着的时候血流尽,才死掉的。
  
  血水流尽的时候,人会感觉极其寒冷。会产生幻觉。但是他身中迷药,无法动弹。就这样,死去。
  
  这是一桩悬案。
  
  上山的捕快说,这是这几年的第四个案子。
  
  都是开膛破肚,五脏六腑失踪。但是几个死者都没有关联。就如这个道士。就如上一个商贩,再如上一个戏班的小生。毫无交集。
  
  莫名其妙。
  
  若是临时起意杀人,随意择取目标。这根本无从破案。
  
  只能多加防备。
  
  除此之外,别无他法。
  
  道观也因此,闭门了好久。一来要安排同门的丧仪,二来要安抚道中年幼的师弟。
  
  道中的当家掌门还特意叮嘱,要好好安抚不灵,毕竟不灵和他的关系极好。有抱养之恩。
  
  众人记下。
  
  不灵道人倒是安静。他眼睁睁看中年道士入棺,眼看着同门念经,摇三清铃......
  
  他一言不发。
  
  只看堂外。
  
  堂外有一颗大树。树上有黄叶摇摇欲坠。他盯许久,终于盯落了那最后一片黄叶。
  
  他又拍手大笑起来。
  
  次日,不灵道人就不见了。
  
  这一失踪,就失踪了整整三年。
  
  三年后。
  
  那个开膛破肚的凶手落网。
  
  凶手堂前招供,自己杀人之后若无其事。但之后不知从何开始,就有个疯疯癫癫的,又看不出年纪和模样的道士跟随他,在他身后唱歌。唱的什么也含含糊糊听不清楚。
  
  他刚刚杀掉一个道士,如今又见一个道士,他心虚,于是逃亡。
  
  可是不管如何逃,那个跛足的疯道士就一直跟着他。他也曾想过把这个道士一同开膛杀掉。然而无果。
  
  至于如何无果。凶犯不曾多言。
  
  那个道士也不曾露面。
  
  只在凶犯伏法之时,有歌声传来。依旧是含含糊糊,不清不楚。
  
  但是感慨祭奠同门在天之灵的青城山的道士却听出来,他唱的是那个死去的中年道士的生平。
  
  唱那个中年道士年幼出家,唱他爱笑,唱他喂养的鸟雀,唱他捡到的婴儿,他给婴儿净面擦手,也唱婴儿长大,也唱他爱众生。
  
  不灵道人还唱,众生爱他。
  
  不灵道人最终走向江湖。
  
  他破很多悬案。每破一个案子,他都会把死者的生平唱成歌。然而依旧无人见过他。
  
  不灵道人由此名扬江湖。
  
  不光是扬名江湖,甚至传到了官场。尤其是在捕快中流传信奉不灵道人的习惯。当然捕快们也不知道不灵道人的样子,倒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默契,他们都不约而同把不灵道人做成了一个破衣烂衫的道士。每个捕快房都会放一个不灵道人的塑像。都是不约而同,破衣烂衫,手持拂尘,面容模糊的道人。
  
  而这个道人,在若离看来,确实个面容明朗,很会讲故事的老人。
  
  不灵道人人尚未到中年的时候已经有了老相。而这种老相却在之后生了华发也依然未改。使得他真的成了个年老的人的时候却反而开始显得年轻了。
  
  不灵道人遇到杜衡的时候杜衡已经过了喜欢听故事的年纪。他本来就要去江湖,与其听到故事中的江湖,不如亲眼去看看。而那个时候不灵道人又到了喜欢讲故事的年纪。杜衡能够尊老地听不灵道人讲一次两次三次四次。却没办法次次都有耐心听不灵道人讲十几二十次。
  
  到这个时候,若离就成为了不灵道人喜欢的小孩子。
  
  不灵道人没有教授给若离什么武功。但是教了若离很多破案的本事。
  
  不灵道人有一种直觉,他觉得若离并非是属于江湖的。江湖天地广阔,但是不代表这天下只有江湖这一方土地。
  
  杜衡当时听说这事,还当着若离的面和方卿和笑谈:“我师父不但是个江湖破案奇才,现在还通灵知天意了。”
  
  不灵道人懒得理会杜衡。
  
  觉得对比可爱又很软萌的若离,杜衡实在是太不可爱了。
  
  杜衡心想,我又不是小孩子,可爱不可爱的,也不是我的任务。
  
  更何况,他小时候可爱就可以了。
  
  所以杜衡很是怀疑,当初不灵道人追着要收他做徒弟,纯粹是因为看中了他很可爱。
  
  而对于若离也是。
  
  说白了,简单说,就是不灵道人喜欢小孩子,喜欢很可爱的小孩子。
  
  很可爱的小孩子若离和乔松,分别跟着不灵道人学会很多破案的本领。
  
  这一回,正好用来抓‘鬼’。
  
  .......
  
  容小龙听了这前后,当时第一个念头便就是说:“......如果不灵道人遇到的是我,大概是看不上我的......”
  
  容小龙撇嘴:“我小时候一点也不可爱,皮的很,又瘦,又晒的黑球一个,到处惹天惹地的。一点不可爱。”
  
  容小龙对于可爱的理解,必须要像那村里最漂亮的小孩子那样,很干净,很漂亮,从头到脚都被打扮地粉粉嫩嫩的,在灯会上的时候,那小姑娘束着双丫头,手腕上还簪着一圈茉莉花,提留着一个带着轱辘的兔子灯跟着父母跑来跑去,脸蛋鼓鼓,笑得声音像银铃一样。她就是容小龙记忆中可爱的最初模样。
  
  后来这个可爱的小姑娘跟着父母搬家离开了村镇,去投奔了亲戚,容小龙连她叫什么都没好意思打听,就再也见不到她了。
  
  人家才叫可爱,见到了就开心;至于自己,那就是皮实,见到了就想拽过来赏一顿竹笋炒肉。
  
  而这个佛妥山下的镇子里闹出来的人心惶惶的源头,就在一个根本不可爱的孩子身上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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