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 垂钓,一网打尽! (第2/2页)
他年过五十,头发和胡须都有些斑斑驳驳,显得有些苍老,可说到当年,依旧充满了野性,身姿挺拔如长矛,颇有几分英雄气概。
朱雄英陷入了沉吟之中,他总感觉自己缺少了一些东西,直到今日,他才知道自己缺少的是一种勇气,一种坦荡的心胸。
他隐约猜到了老人为什么要让自己去垂钓。
“老爷子身上,有一股豪迈之风,难怪能让老爷子,冯胜,邓愈他们心甘情愿。”
说到那些功臣,朱元璋也是一阵怀念,他将手中的茶水往地面一泼,口中喃喃自语道:“都是些什么人?
“常见春那个混蛋才是最可恶的,别人都是为钱而杀,这混蛋却是为杀而杀,动辄就是屠戮俘虏,我都说过他要杀俘虏,他就是不听我的话,他必须要死!”
"那个邓友德,那个王八犊子,真是个蠢货!
“而冯胜那老匹夫,也不过如此,要不是冯国用,我们早就杀了他。”
朱元璋刚要抱怨,却是戛然而止。
“哎呀,我们怎么在这里说话了...我们不是说好了要在莫愁湖垂钓的么...”
“你父亲现在真的是太过分了,为了这么一件小事,就把我们绑起来,带到皇宫去批阅他的折子...”
“嗯?”朱雄英愕然。
“要不,我们再来一趟莫愁湖?”
朱元璋望着天空,喃喃自语道:
"不行,现在已经接近中午了,等我们赶到莫愁湖,估计已经是晚上了
他转过身来,对朴仁勇道:
“传令下去,让他在这段时间内,不得出宫!”
"另外,将这些鱼儿全部抓起来,砸成肉酱!一条不上当的鱼,要来何用?”
说完,他将自己的钓竿折断。
朱元璋早在几天之前,便给朱权下达了命令,要他去文华殿读书,他可没有朱允蚊那样的基础,只能先从识字做起,千字文百家姓,一步一步来。
年轻的朱权,彬彬有礼,好学,有些腼腆,很受朱善和刘仲质的喜爱,亲手指点,李希颜更是罕见地一咬牙,将一枚玉玺送给了朱权。
恼羞成怒之下,还把朱柏和朱桂都给骂了个狗血淋头。
虽然看到朱柏等人被骂,心里有些过意不去,但朱权却是个爱学习的人,他很享受和一帮小家伙在一起的感觉。
他每日清晨起来,喝了一碗青稞汤,便体贴的喊朱柏、朱雄英两人一同到学校读书。
现在是春暖花开的季节,朱柏疲懒的程度,比起朱雄英还要严重,他实在是熬不住第二个太阳,第二个太阳还没出来,他就得起床。
朱柏被他喊了两声,就客气的让他让开。
朱权也没有放弃,眼睛一眨一眨的,每天都在外面等着。
"朱权,你要做大元帅,他是你父亲,你有本事,你不用害怕!你可以的!”
和别的王子一样,他也很忌惮朱元璋,所以每次进入坤宁宫前,他都要在外面打起精神来。
“儿子给父皇、母亲请安,儿子给哥哥请安。”
朱权提着一个青色的麻袋,里面有一卷《千字文》、一些纸张、一支毛笔和一个有盖的墨盒,沉甸甸的,他拿不住。
“朱元璋不必多礼。
"十七吃过早饭吗?“我去帮你拿一杯粥。”皇后眉开眼笑,朱标则是一脸的赞许。
"十七弟,你为人虚心,为人勤奋,为人正直,为人正直……"
“母亲,儿子已经用完了。”朱泉有些羞涩的回答道,然后对朱雄英道:
“英哥儿,快走吧!
“走走走…”朱雄英心中暗骂一声,将手中的饭盆一丢,转身便要离开。
“皇上,我在上学!”
再慢一点,就可以跟着朱铭的训斥了…
赵墩子和杨妃宫中的小公公紧随其后,名叫郑喜定,很是清秀,但穿着打扮都很邋遢。
她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,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,脸上没有一丝污垢,但整个人却透着一股邋里邋里邋里邋遢的味道。
从坤宁宫出来后,朱权扯了扯朱雄英的衣角,说道:
“英哥儿,要不,我们去那个小池塘看看?”
“你还要走吗?”朱雄英一副活腻了的样子:
“豆豆,这都这么多天了,你确定这是你的亲人吗?”
朱权垂着脑袋,努力的为自己打气,“我要继续寻找,以小花的聪明才智,绝对不会被人抓走的!”
那是一条长着黑色鳞片的鲤鱼,它的腹部有着黑色和金色的条纹,但是尾部和尾部却是半透明的。
“哎……”朱雄英转过身来,望向朱权:
"你还没放弃吗?“你那朵小花,已经不在了。”
朱权揺却是异常的倔强,摇了摇头。
"没有,她很机灵地,看到有人过来,她就会藏在莲叶下面……"
“妈的,被这条鱼迷住了,朱雄英也是无可奈何。
“不会吧,陛下有令,徐兴祖带来的渔夫,远超这个水潭。”
说完,他再次拍了下朱权。
"你忘记这段时间吃的东西了吗?那是你肚子里的东西...哦,那是你上厕所的时候掉下来的东西!”
"没有,我还没有……"朱权瘪着嘴巴,一言不发地往前走。
“哎呀,我靠,一条鱼而已。”朱雄英沉吟道。
"好吧!要不咱们就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吧,实在不行,我让叔叔帮你弄一条白……哦,不对,是一条青草,怎么样?”
"我依然要花儿
“天啊,别这么厉害了,一条死鱼而已,这么厉害!”朱雄英一副生无可死的样子。
今天没有政务,老人便起身往奉天大堂走,朱标则在那里与老人闲聊几句,便回到了春和宫中。
公务繁忙的日子里,他要么在春和宫里看书喝茶,要么就在外面转转,享受短暂的宁静。
傅让领着士兵把守大门,顾敬领着军队远赴江西,将春和殿交给他打理。
“恭迎殿下!”
“起来吧”马车停在了大殿外,朱标对傅让露出一丝疑惑道。
“傅卿,你脸色这么好,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?说来听听,让我也跟着沾光,嗯?”
也不嫌傅让尴尬:
“南边新开张了一间卖羊肉串的铺子,我这两日连续跑了好几次……”
朱标摆了摆手,突然有些意兴阑珊:
“都是些小羊羔,能有什么好看的?”
“呵呵,”傅让尴尬一笑:
“是,皇子殿下,果然是有见识的。”
"可是他的馒头店很特别,他是从陕西开出来的,吃的东西跟我们南方的不一样。"
“先用鲫鱼、羊骨和羊油煮成一锅浓粥,然后把馒头切成两半,浇上一锅滚烫的浓粥,最后再把山药、莲子、竹笋、蒜蓉、胡椒、茱萸、莲蓬放在上面,再用香菜和香菜一起煮!”好样的
傅让一边说,一边跟在朱标的马车后面。
“属下听闻,这汤是日出时分,日出时分,一日一次,汤呈乳白色,香气四溢,如果有人买不到,那就直接扔了”
"馒头要一晚上才能吃,汤要一锅好的...有了这一锅,就算是大冬天,赤裸着上身,也不会感到寒冷..."
“你也是,秦地的人,都是豪爽之人,最喜欢的,就是这种粗鄙之物,你有空,可以试试。”
“嗯?”朱标来了点兴致:
“真的假的?”
不等傅让回答,开心一摆手,示意马车停下来:
“尝尝去!”陈小北点了点头。
"啊?"付让微微一愣,道:
"你刚才吃完饭了吧?
朱标似是在说:"什么事?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