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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 来得早,不如来得巧

  第75章 来得早,不如来得巧 (第1/2页)
  
  (一)
  
  唐总穿着随意,上身夹克,下身皱巴巴的裤子,皮肤黑黑的,肚皮在腹部向外隆起一个小山坡。如果他说在饭店上班,别人肯定以为他是厨师。反正看不出是个老板。
  
  但他的办公室还是有实力的。在市中心最繁华的位置,白色的阳台玻璃,电梯的透明白玻璃,常夏觉得自己在一片玻璃间上上下下。看着下面的人群、车辆,在他们的脚底下,像蚁行。
  
  在出来创业之前,他是一名镇上的老师。以前,在学校时,也常被人称为“才子”的,现在出来经商了,“田野”口味蛙,在本市有几十家连锁,做出名气出来了。
  
  看到她拿着一堆文章过来面试时,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,也热 爱文学,当代文学中的“伤痕文学”,“改革文学”等,他们觉得自己都是旷世奇才,文章是经国之纬 业,起到改革社会的作用。
  
  后来,才发现,文学跟一盘菜有什么区别呢?一个是精神商品,一个是填肚子的商品。他自己把文学看得太崇高了,才清贫了那么多年。
  
  醒悟过来之后,他就弃文从商。但不妨碍他心里倾向于喜欢文学的女孩子,至少,这类女孩子还是清高些,不会只盯着他口袋中的钱。
  
  因为有饭店,公司办公室的员工都跟着沾光。每日有厨师做好了送来。虽然老板不舍得给员工吃太好,但比一般的快餐还是强多了。
  
  每日老板跟他们一起用餐,连其它员工都看出来了,老板对新来员工的不一样。以前饭菜都是偏辣盐,自从她来之后,有那么一两个菜都很清淡。
  
  这天晚上加班时,还破天荒地送来了银耳莲子汤。弄得办公室主任——一位还没结婚 老姑娘,总想暗地给她小鞋子穿。
  
  其实,两人年龄一般大,但那位姑娘给人的感觉就是老姑娘,剪着齐耳短发,喜欢穿竖条纹职业装,缺乏锻炼的缘故,腰身上几圈游泳圈。主要是她的眼神,准备随时向员工的偷懒扑上去。
  
  自从来了个常夏,老姑娘看她万般不对劲,居然还让厨师送莲子汤,老板也跟着过来了。喝完莲子汤后,
  
  小常,这么晚了,回去没有公车了吧!”唐总关心地问。
  
  “没事。我打车回去。”
  
  “你住哪?”
  
  听常夏说了之后,唐总说,正好,顺路,我载你一程吧!
  
  常夏慌忙摆手,不用,不用。“没关系。走吧。”
  
  老姑娘脸上带着笑,说道:“小常,唐总人可好了,即给我们员工成长机会,用心培养我们这些员工,也关心员工。我们难得遇上这样的好老板。有时,有些店长来开会,晚了,他也会送的。”
  
  老板看常夏一头乌云似的密发泼墨般的衬着一张粉白的脸,娇嫩欲滴,而老姑娘看她则像小花妖一般,心生厌烦。但老板的马屁还是要拍到的,否则,她怎么能从一名服务员做到办公室主任的位置,那些小服务员见到她,如同见到恶婆一样,颤颤兢兢。
  
  唐总穿着暗黄色的夹克,晚上的灯光下,脸不仅黑,而且黄,脚上的皮鞋脏小船似的。整个人像个短冬瓜。但你看,男人只要有钱,事业成功,魁力就不浅,很多女孩子不是眼巴巴想往上送嘛。
  
  (二)
  
  同房间的唐果,是柏贤一个同事的表妹,反正常夏另外一间屋子空着,就 先住一段时间,到时看找工作情况,再看搬到哪去。
  
  皮肤白净的唐果刚洗完澡出来,见常夏开门进来:“怎么这么晚才回来。没公车了,你怎么回来的?”
  
  “老板送我回来的。本为说一段顺路,但就把我送到楼下了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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