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来一场,决斗吧! (第1/2页)
施莺莺在上次的比赛中输了之后,心情一直不太好,后来看到三等奖,二等奖的获奖选手实力都不俗,也就渐渐接受了这个答案。
后来看到一等奖获奖的人选时,施莺莺实在不觉得他有这个能力。
她打听到这个叫秋华,好像也是个高中生,就住在广末市。于是便萌发了想亲自去会会秋华的念头,看看自己输给他是否是偶然。
她从小学开始,就对文学产生了喜爱,又加上家里培育得当。初中时,文笔已经是非常了不得了。
这几年下来,施莺莺写过几本书,也都获得了不错的反响,就算参加文学类的比赛,能与她并列获奖的,也从来都是比她年纪大的。
然而,这次秋华的出现,打破了她这个记录,“天才少年”的名头自己确实已经听厌了,但突然把这个称号安给了与她同台竞技的人,她的心里,有满满的不甘愿。
没想到自己刚说出要转学的计划来,就遭到了爷爷的强烈反对。但她不愿妥协,她一定要去找回荣誉。
施无邪见她并不上当,向仆人们使了个眼色,自己则捂住心脏哀嚎道:“哎哟,我的心脏,莺莺啊,你快出来。”
仆人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,附和道:“是啊,是啊,小姐,你快出来啊,老爷的病好像发作了。
这时候房间里传来声音:“爷爷,你别装了,上次你骗我去拔牙的时候用过这招了。还有上上次我发高烧骗我去打针,还有上上上次,…”
施无邪见计谋败露,忙说道:“好了好了,莺莺,我答应你,我答应你还不行吗?”
房门应声打开,从里面走出一个女孩,扎着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,由于长期与文字打交道,使得她具有了一股子书卷气,精致的面孔不知是否是造物主别有用心的雕刻。
一切一切,都让人感觉,她仿佛是从画中走出来一般,古色古香。河山锦绣,怎么抵得上这一笑嫣然。
若有骄阳似火,则使人如沐春风,是不一样的清爽,若千里冰封,则又如冬日暖阳,温柔地照耀在这广阔的大地上。令人不禁感叹,究竟是神女下凡,还是我等凡夫俗子误闯了这寂寞的广寒?
施莺莺正在准备着启程的行李,过几天就要出发去广末市了。施无邪仍不死心,挣扎地做着最后的努力。
施无邪试探性地问道:“莺莺啊?在学校,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?”施莺莺笑着摇摇头。
他接着又以同样的语气问道:“莺莺啊?要不我们转去帝都好不好?‘天下第一宴’的主厨高师傅和爷爷是老朋友了,如果你转那去,就有口福啦!”施莺莺又是笑着摇摇头。
施无邪想了想,又说道:“莺莺,金陵怎么样?你小姑也在那里,记不记得你小时候,她可喜欢你了。那里的同学又好,老师又友善,吃得东西也不比帝都少。”施无邪连续打出了亲情、环境、食物一套组合拳。
他以为能将施莺莺去广末市读书的想法击垮时,施莺莺还是笑着摇摇头,说道:“我哪都不去,就去广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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